国际劳工标准的转化应当遵从兼顾本土性和国际性原则,为了实现兼顾,我们需要有选择地批准和遵守国际劳工标准,成员国所处的需求层次即可作为选择的依据之一。处于不同国家和不同职业阶层的劳动者对劳工政策的客观需求不同,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的分级可将劳动者的需求做出分级。因此,将国际劳工公约按照需求层次做出五级分类,成员国可根据本国劳工主流需求选择相应的国际劳工公约进行批准或实施,使国际劳工标准与国情匹配,提高公约的实效性。在具体实施时可根据各国劳动人口比例优先选择符合大多数人需求的劳工标准逐级实施,在较低级需求层次基本满足时即可实施下一层次,而不同层次是否满足的标准则需进一步结合一系列国情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