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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实施现状及改善对策研究——以福建省为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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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福建省生育保险政策实施状况,经调查问卷、实地访谈、座谈会等形式调查研究,回收和统计739份有效调查问卷。问卷统计结果显示,确有部分企业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为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义务。受访女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参保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占58.3%,部分缴纳的占12.6%,完全未缴纳的占4.6%,还有24.6%的女职工不清楚所在单位是否参保缴费。产假制度实施中,国家产假98天执行情况较好,但大多数企业未执行延长产假的“省标”。在福建省各统筹地区之间,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标准存在较大差异;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不统一,实际发放的生育津贴数额明显偏低;中断就业的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难;生育保险纠纷的救助渠道不顺畅。为此,除了应加大生育保险法规政策宣传,使劳动者普遍知悉其生育保险权外,更应适时修改《福建省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扩大生育保险的对象和待遇范围,适度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组建“五险合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大征缴生育保险费的力度,实行完全社会化的生育保险待遇发放机制,完善生育保险待遇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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