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离不开有效的集体行动。目前,杭州社区居民集体行动存在意识不强、认知模糊、频率不高、效能感不强、平台缺乏、效果不佳等困境,这是法律滞后、组织发育不良、参与网络不健全、信任体系缺乏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需要从完善社区法律法规、构建利益联结、发展社区组织、健全协商机制、构筑身份认同、构造信任体系等方面加以解决。
杭州,丛刊
崔琳琳: 作者崔琳琳,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邮政编码 31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