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使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对我国创业板信息披露需求展开分析。对于定序(打分题)变量,同样进行了描述性统计,以检查各题项的集中趋势、离散程度和偏度。为了控制数据质量,剔除题项答案在3个标准差之外的异常样本。在本文的问卷中,共设计了21题,定义了73个研究变量,分别从创业板开启时点、创业板定位、创业板公司特征、创业板信息披露需求四个方面进行调查。进而我们认为,创业板信息披露法规体系的层次可以等同于我国主板的体系,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性规则在内四个层次的信息披露法规。
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创业板
赵淼: 1978年8月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2009年6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已在《财会通讯》(学术版)等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参编4部教材,参与省部级课题多项。研究方向为上市公司会计与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