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市场可以通过两种价格达到经济效率,即完全歧视性价格和完全免费,阶梯价格介于二者之间。公用事业区别定价从来不是为了“劫富济贫”的公平目标,而是为了调整人们的消费习惯、提高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效率目标,因此在无法保障消费者福利时,阶梯价格不宜普遍推广,分类定价不宜过细。二部定价和公开成本可以作为公用事业定价的基本原则,鼓励竞争和提高效率应作为长期目标,市政规划应更加重视财务成本;当务之急是完善消费者意愿的表达渠道。
财政,经济理论,物价,中国
王雅龄: 王雅龄,经济学博士,副研究员,青岛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债市场与管理、财政学、财政管理学、金融理论与政策、公债和证券市场、公用事业定价等。
季栋伟: 季栋伟,青岛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