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农民行动单位为小亲族主导型的豫北西部L村为研究对象,呈现小亲族农民行动单位在村庄群体性事件中作用的同时,力图勾勒出小亲族行为与农村矛盾演进间的关联形态,为农村矛盾的化解提供更深层次的理论与实践依据。当前学术界普遍认为,黄淮海农村区域大多属于小亲族主导型的村庄,而我们又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行政村落以及典型群体事件作为研究的切入点,使豫北西部L村的个案研究具有推广到区域研究的可能。
社区民主,社会和谐,社会主义建设模式,群众自治,中国
吴春梅: 吴春梅,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
刘晓杰: 刘晓杰,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