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国语境下的“刑事法”理所当然地包括刑事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两大部分。基于此,虽然本文之重点分析还在广义的刑事实体法、特别是现行劳教制度之弊端方面,但无论是刑罚还是本文力倡的保安处分,都不能或缺刑事诉讼或刑事仲裁程序。故而,本文所称中国刑事法体系,乃较为广义的国内刑事实体法加广义的刑事程序法所构成的相对广义的中国刑事法“体系”。
法治建设,法学法治,社会主义,中国特色
屈学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