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制度的变革,至少在开初,是由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变化引发的,其最初的和持续的动力,则是为经济发展筹措投资资金。经济改革从农村扩展到城市以后,政府采取的第一项重大举措,就是大规模向企业放权让利并伴以投资权下移。这一改革的结果,一方面,是使本来占绝对统治地位的财政投资在全社会投资资金来源中的占比急剧下降;另一方面,则是使企业和居民的可支配收入迅速增加。于是,在全社会投资的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投资逐渐取得主导地位。
金融体制,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中国
李扬: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资本市场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顾问委员会高级顾问。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第三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专业领域:金融、宏观经济、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