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就会发现:从学术上说,主银行制度涉及的理论并不复杂,也不深奥;从实践上看,这项制度只是一种基于某一特殊背景、为解决某一特定问题做出的临时性制度安排,自然地,时过境迁,它也就会被逐渐淡化,终至取消。于是,这项研究的政策含义便十分清楚了,正如文中所说:“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是否要实行以及如何实行主银行制度,并非没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性。”
李扬: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中国国际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资本市场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城市金融学会副会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顾问委员会高级顾问。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第三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学会副会长、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专业领域:金融、宏观经济、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