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试管藕培育技术为例,阐述了平台性关键技术的社会化问题,因专利申请的复杂程序,阻碍技术推广的进程,提出为促进农业发展水平,可将平台性关键技术强制许可给利益相关人使用,并由这些使用人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的许可费用。本章提出通过法律制度的调整来实现社会创新也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方式。
科学技术,人文科学,可持续发展,哲学,社会学
罗敏: 暂无简介
彭晶: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