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公众企业指股权高度分散以至于没有单一股东能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PE企业指由有限合伙人LP与普通合伙人GP组成PE基金,并投资于受资企业过程中产生的一组合约关系。
2000年以来,从安然、世通、贝尔斯登到雷曼兄弟,公众企业不断爆出丑闻,并引发了一场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对比之下,PE企业却健康成长,迅猛发展,不断壮大。即使是处在史无前例的经济危机环境下,全球PE企业领域也没有发生大的灾难,并很快恢复了发展。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表现之间有着什么深刻的制度成因吗?本文从企业资本的形成、运营和流转等方面的比较分析入手,对公众企业与PE企业在企业资本制度上的时代差异及其深刻影响进行初步分析,以期从理论上对社会经济从以工业为主导转向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发展过程中PE企业在制度创新、危机治理、适应新的生产力发展等方面的潜在价值进行分析,探讨从企业资本制度这一基础层面上预防和应对全球性经济危机的方法和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