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如何对受到就业歧视的人进行法律救济,受歧视的人可以采取何种申诉途径,2009年4月,笔者参加了台湾就业歧视的专题调研活动,对这些问题有了比较深入的思考和研究。本报告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台湾地区就业歧视法律救济的机构——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第二部分是就业歧视案件的提起、时效和举证责任;第三部分是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第四部分是司法救济程序;第五部分是典型的就业歧视个案;第六部分是台湾地区就业歧视现存的问题及对祖国大陆立法的启示。
劳动就业,劳动法,研究,亚洲
姜俊禄: 姜俊禄,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