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法是社会法的核心内容和重要组成部分。所谓社会保障法,根据英国《牛津法律大辞典》定义,是“对一系列相互联系的、旨在保护个人免除因年老、疾病、死亡或失业而遭受损失的法规的统称”。正如马克思所说,生存是一切人生问题的前提,是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为此,国家“要对国民最低限度的像人那样的生活实施保障”,而作为宏观层次的国家保障是一种底线控制,即防止严重的物质匮乏,以确保每个人维持生计的最低需要。社会保障法的社会法特征在于,国家通过税收和强制投保等渠道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由政府进行二次分配,以实现矫正正义与公平。其最大意义在于:一旦社会成员因各种原因失去收入来源,或收入过低不能维持基本生存状态,能保证他们基本的生活条件,体现了对人的生命和尊严的终极关怀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