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1843年正式开埠后,其地位在逐步崛起,从中国的一个东南重镇发展为对外贸易和国内的商业中心、交通运输枢纽、国内轻纺工业基地,对全国的城乡有较强的辐射作用,在全国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被誉为远东第一大城市,是中国现代化起步最早、程度最高的城市。近代上海的发展能有如此的迅速,其原因肯定是多方面的,如优越的地理条件、对外开放的程度、上海人的现代意识以及法制的早期现代化等等。本文拟从法制现代化的角度探索近代上海的经济发展与经济立法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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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育强: 练育强,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助理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研究方向为:行政法学、法律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