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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与卫星城协调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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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与周边关系研究是一个历史性话题。就理论而言,不论是新古典经济学的区域均衡增长理论、区域非均衡增长理论,还是新经济地理理论中的区域发散理论、网络开发理论,都涉足了这个命题。而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市化发展战略经历了从控制大城市发展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演变过程,则进一步深化了这一命题。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最终都把大城市与周边关系引向协调发展的轨道上来,而大城市与卫星城协调发展则是大城市与周边关系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大城市与卫星城的协调发展既不是控制大城市发展,也不是盲目发展卫星城,而是大城市与卫星城和谐共生发展。在城市化快速发展时期,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区域差异的适度扩大是不可避免的,一定程度上讲也是合理的,即协调并不是均衡,也不是不均衡。协调其实就是“关系”处理得怎样,是“充分协作、共生共进”,其实质是利益的追求和分配,即效率和公平的均衡。区域协调的过程实质是追求区域一体化的过程。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由于大城市独特的区位优势,往往成为人、财、物的汇集地,大城市与乡村之间缺乏协作,很难达到彼此共进。因此通过政府适当干预,重视城市规划,合理发挥卫星城对大城市的调控作用,并带动乡村共同发展,将会促进大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协调发展,极大地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提高城市化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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