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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闭锁性公司到有限合伙——以台湾的创投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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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言之,本文以台湾地区创投业的组织发展为例,探讨公司制到有限合伙制之制度设计与实务问题,希望说明公司制与合伙制的差异,以及核心规范之所在。至于制度面上究应采取何种规范安排,在“强制规定”与“任意规定”之规范安排上,应透过经济分析适切安排其组合比例。本文强调:欲使非商业组织—包括有限合伙—能发挥功能,主管机关应扩大任意规定的空间并降低管制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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