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细页面

监管岂能总是“马后炮”?
在线阅读 收藏

每年“3·15”,媒体集中曝光一批坑害消费者的事情后,有关部门就会来个大检查、大清理,对涉事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这的确是好事,起码让消费者有了一个申冤和弄明真相的机会。

但是为什么总是要到“3·15”?为什么总是要等媒体曝光?虽然说阳光总在风雨后,但为消费者维权岂能总在消费者被坑之后?一年365天,各领域的相关监管部门都到哪里去了?“马后炮”式的执法监管该改一改了!

监管部门是人民群众的守护神,必须先于群众发现危险,并把危险消灭在萌芽之中。因此,时时刻刻擦亮眼睛、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他们的职责所在。可是,大多数坑害消费者的事情,无论是交通出行、食品安全,还是医疗卫生、学校与幼儿园教育……都是要等媒体曝光之后,相关部门才跟进、才查处。那么是不是说,那些没有被记者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也发现不了,或者说发现了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呢?

往全国说,近期发生的幼儿园给孩子吃“病毒灵”事件,尼康相机的问题,如果媒体不曝光,有关部门就真不知道!往珠海看,媒体曝光了汽修行业潜规则坑人现象后,交通局极为重视,召集4S店自查,并启动黑名单制度。但是4S店坑人潜规则肯定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媒体曝光前肯定有消费者投诉过,为什么有关部门不管呢?当然交通局的行动还是值得褒奖的,虽然有些后知后觉,起码也还是“觉”了。而(2014年)3月11日,《珠海特区报》刊登了《今天买到明天产的面包》一稿后,不但看不见相关部门的动静,几天后记者回访涉事蛋糕店时,还发现了更多的问题。

其实记者和老百姓都是外行,不是专业领域的专家,他们也没有执法权力,他们能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有那么多专业人员却发现不了,恐怕还是懒政行为在作怪——曝光了躲不过去了就查,没曝光就得过且过。或者是平时也查了,只是有法不依,或执法不严,对违法行为处罚偏轻,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又助长不法生产和商业行为,同时也损害监管部门的公信力。

其实真正维护消费者权益,就必须使监管和执法工作更到位、更有力。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积极作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工商总局曾提出过消费维权“关口”前移的口号,也就是执法人员进企业、进商场、进市场、进学校、进景区主动开展工作。真希望这个口号变成所有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实际行动,把监督检查经常化、长效化,如此才能有效震慑和打击坑害消费者的行为,才能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帮助中心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