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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钱就等于管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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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友在微博公开质疑珠海高栏港一吴姓养殖户承包排污渠养鱼,危及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证实了此事,称被举报的河段属于市政管网的一部分,周边居民的生活污水排入这里,根本不能用来养鱼。对此,该养殖户大喊委屈,称其是最近发现大量鱼死亡投诉到政府部门才得知这里是排污渠。据初步了解是看管水闸的人员擅自发包。(2013年6月25日《南方都市报》)

这个看似“罗生门”的事件有几点需要厘清:首先是不能养鱼的污染地养了鱼;其次是污染的鱼都卖了、老百姓都吃了,而且5年了都没人管;最后是污水不用处理就可以直接排放的吗?

不能养鱼的国有市政设施被承包出去成了鱼塘了,发包者是负责看管水闸的南水镇南通公司的员工,公司绝不能以“看闸人擅自发包”属个人行为来推卸责任,当然假公济私也理应受罚。这个事件处理起来也应该不复杂。

令人疑惑的是,养殖户已经承包了5年,市政、环保、农贸等许多相关部门竟然一点也不知道,如果不是养殖户的鱼死了他自己去政府部门投诉,这鱼估计还不知道要养到什么时候。养了5年的大量被污染的鱼在收购、上市时都没有检验检疫的吗?是有关部门懒政、不作为?还是“收了钱就等于管理了”的理念在作怪?还是管理人员只要有收入就睁一眼闭一眼了?

最重要的是污水排放问题。日前,关于珠江口水质极差受到环保部批评的报道见诸各大媒体,去年(2012年)珠江口沿岸的深圳、中山、东莞、广州、珠海五个城市中有23家企业上了污染大户榜,本报近日也报道了海滨泳场大肠杆菌超标问题,这些严重污染问题都与各种污水直接排放有关。但不是所有用水的人都在缴污水处理费吗?有污水排放的企业还要缴治污费,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污水直接排放!珠江口水质严重污染问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有关部门一直在了解、在调查,在检验……如果检验报告只是为了罚款和收取环境保护费做依据,那这样的管理部门要来作甚?近日还有报道称因为有“排污费”的收入,环保局成了创收大“好单位”,那真是“买棺材的盼人亡”,污染越多越有利,这样的管理部门不要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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