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儿子能在身边上公办学校,一位在北京打工的山东母亲,按照政府规定在山东、北京两地办理“五证”。由于提供的暂住证不合要求,而且山东老家出具的无监护人证明是手写的被指不合格,孩子的借读证明办了3个多月都没办下来。为补齐符合“要求”的证件,孩子母亲想到了办假证、买假章。8月9日交易当天,她被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龙园派出所当场抓获。(2013年8月15日《京华时报》)
应了那句老话: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是这个可怜母亲的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抛开“五证”的规定合理不合理不说,就是严格按照“五证”去执行,这位母亲的孩子也是符合在北京借读的条件的,只要办证人员稍微替来办证之人着想一点、负责一下、诚恳一些,也用不着笑脸相迎、笑脸相送、热情如火,这位母亲也不会锒铛入狱。
哪个母亲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读个好学校呢?作为中下层打工者,这位母亲甚至没资格挑学校好不好,孩子能够跟在她身边,在北京读书,能上公立学校,她就谢天谢地了。她本是个遵纪守法的老实人,政府规定在北京打工人员的子女要在北京读公立学校必须办齐“五证”,她和丈夫从今年(2013年)5月份就开始老老实实地一个章一个章地去盖、一个证一个证地去办。结果,还是有两个不合格,一个是暂住证,他们虽然在北京7年了,但最初没有暂住证,为了孩子上学才去办的暂住证没达到年限要求;另一个是千辛万苦从老家开来的、证明孩子在山东老家无人监护的文件,虽然公章赫赫在上,但因为是手写的,被工作人员说不合格。眼看开学在即,情急之下,这位母亲想到了买假章、办假证。
其实,工作人员在她办证之初就完全可以将这些情况预先告知的,但工作人员只是指着门边贴的告示,让她自己看。文化程度不高的母亲产生了误解,也在所难免。当然,工作人员并没有错,他们照章办事而已。可是他们的冷漠和事不关己的态度,以及并不详细、明确的工作规则和行为方式,活活把这个母亲逼上了犯罪的道路。
笔者曾经在香港和澳门的政府机关办事,他们的工作人员也并不微笑服务,他们也贴了告示,也有咨询处,但窗口接待人员仍会重复所有要求和细节,他们的叮嘱、询问和告之非常详尽,而且预知了各种可能发生的错误,每一条都会逐一询问你明不明白,最后,即使你文件不合要求,他们也会即时受理你的事项,并限时让你弥补遗漏,这样就不会耽误你的办证时效。他们也会当时就告诉你如果弥补不了会是怎样的结果。而我们的办事人员,大而化之甚至是不耐烦地把这位一心为孩子上学的母亲打发了,他们也许不知道,就是这么一个不清不楚不耐烦,就让这位母亲走向了犯罪。
其实这位母亲不知道,她就是把证都办齐了,也早已经错过了今年的报名就读时间,北京的小学生信息采集工作5月底就结束了。这个老实,可怜,没人,没钱,没权,甚至连信息都没有的母亲,如今只能面对牢狱了。而茫然无知的儿子还不明白母亲为了他能读书付出了怎样的代价,当有人问他妈妈去哪儿了,他傻乎乎地大喊一声:被抓了!多么让人心痛的一声喊!能使我们的人民公仆们振聋发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