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任务,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领导下,商丘两级法院确立了执行工作统一管理改革的基本框架,把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作为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基本工作原则,把人员管理、案件办理、执行保障、联动指挥等纳入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的范围,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了坚强保障。
社会主义法治,研究报告,河南省
马昊: 马昊,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
彭景元: 彭景元,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