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分配即国家通过在不同社会集团之间对稀缺资源的权威性调配,维护社会分配正义。对于现代国家而言,再分配制度是维护社会分配正义的关键政治制度,通常由生育、教育、医疗、养老、失业、工伤、最低生活保障、住房、军烈属等各类社会安全机制构成,由专门的政府部门负责。不同国家再分配制度的保障水平、保障范围往往与其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相关,不同类型的社会安全机制在不同国家之间也可能存在巨大差异。
作为一项基本国家制度,再分配制度在国家制度建设中的一个理想形态即“福利国家”,在整体上可以视为西方社会进入进步时代(1880—1929年)的产物,英国、德国是先行者,西欧、北欧、北美顺次发展。值得一提的是,西方国家的男性公民获得选举权的时间与社会保障推行的时间基本同步,女性公民获得选举权的时间则更晚一些,最早获得选举权的是新西兰(1893年),最晚的是瑞士(1971年),美国、加拿大为1920年,瑞典是1921年,英国是1928年。同时,在从野蛮资本主义向现代资本主义转型的过程中,社会开支呈上涨趋势。从20世纪20年代起,西方国家的平均社会开支开始高于3%,而且有的国家上升更快,如德国在1915年就超过了5%。此后至今保障水平和开支水平持续提高,导致再分配制度在经济停滞不前的欧洲遇到了巨大困境,成为社会与政治冲突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