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福利制度,具有社会性、保障性、福利性等特征。自1999年国务院颁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我国已实施了十几年,为许多职工提供了购房、建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资金,帮助他们改善了住房条件,缓解了住房压力,在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方面功不可没。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仍存在缴存差额大、资金闲置多、覆盖面不广、监督乏力等问题,亟须在实践中加以完善,以便更好地发挥公积金在住房建设、改善民生方面的作用。
社会法学,文集
阳明武: 阳明武,男,湖南衡东人,长沙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