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从三个角度分析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体系中的地位:第一,利用增加值贸易核算方法,通过增加值贸易和传统总量贸易的对比,重新确定中国制造业的出口水平,从规模和行业结构上反映中国制造业的国际分工地位;第二,在核算了增加值贸易的基础上,对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做进一步分析,通过国际比较分析中国制造业的国际分工地位;第三,从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网络要素收入角度衡量中国制造业的国际分工地位,主要通过国家/地区比较、行业比较来反映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体系中的地位。分析中,国家/地区及行业选择依据以下原则:选择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网络中主要参与国家/地区与中国大陆进行比较,由于德国是欧盟内的制造业大国和贸易大国,且在欧盟中同中国大陆的贸易额占比最大,所以选择德国替代欧盟进行考察。具体如下:第一,在进行制造业总体的比较时,选择制造业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网络中具有核心地位的和所有曾与中国大陆制造业总体有直接关联的国家/地区,从而确定澳大利亚、德国、中国台湾、日本、韩国、墨西哥、美国共7个国家/地区与中国大陆进行比较;第二,在进行制造业主导行业的比较时,去除资源型行业——焦炭、石油炼制和核燃料行业(行业8),并只选择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橡胶和塑料行业(行业10)和电子和光学设备行业(行业14),将其分别作为中低技术、中高和高技术行业的典型代表,并选择行业价值链上的前向、后向关联国家/地区进行对比,从而确定德国、日本、韩国、美国在行业10上与中国大陆进行比较,印度和美国在行业14上与中国大陆进行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