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后评估除国家(或政府)主导型、社会主导型的触发机制以外,可能还会发生国家与社会联动激发立法后评估的情形。国家与社会联动发起立法后评估,是指国家机关做出启动立法后评估的决策与社会主体的意愿相吻合,或者,社会主体提出启动立法后评估的需求得到国家机关的积极回应,在评估对象、评估时机等的选择上达成一致,从而激发了立法后评估活动的开展。应该说,这种类型综合了政府主导型以及社会主导型的优势,而又尽可能规避了它们二者的不足,是立法后评估触发机制最理想的类型。本文即从国家与社会联动的视角,探讨立法后评估具体的发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