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权是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律师实现辩护权的强有力手段。修改后的《律师法》增强了辩护方“积极的防御”(“积极的防御”是指向法庭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积极主动地向法庭证明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从而促使法庭做出对被告人有利的判决)的能力,体现了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切实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科学,文集
许浩: 作者单位:中共乳山市委宣传部
许宝贵: 作者单位:中共乳山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