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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体制改革满意度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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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律师三大群体对上海司法改革的关注度整体较高,但总体满意度评价很低。司法改革的具体制度、司法公信力建设的满意度评价结果主要分为三类:满意度较高、满意度较低和满意度差异较大。这三类结果在表明上海司法改革取得成效的同时,也说明了司法改革主要存在员额制中人员分类比例设置不合理,部分法官、检察官对体制外选拔司法官制度认识不足,以及司法公信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因此有必要提高入额人员比例,加强部分法官、检察官对体制外选拔司法官制度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以完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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