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对司法改革的探索已经历了三年时间,检察院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是此次调查不可忽视的主体。此次调查主要以对实践中各项制度的满意度评价为主,满意度评价比较高的制度有强化司法责任制、独任检察官、对司法权进行监督制约等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员额制分配比例、一方回避制度以及司法公信力不足,等等。因此,上海市应在对员额制的比例调整、一方回避制度的补偿机制以及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等方面进行努力。
法治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公安体制改革,住房共享,人民调解工作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蓝皮书评估组: 执笔人:孔雪,上海社会科学院硕士研究生;彭辉,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