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讲述了西方文化传统与财富观、慈善观——平等博爱、责任担当、自我救赎。慈善是世界上古老而又普遍的思想和行为。一方面,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出于对人类的爱盗取火种而甘愿受罚。但另一方面,自私有财产制度产生以来,慈善观念就与人们的财富观念密切相关,而富人应该捐赠是古希腊社会的普遍观念。如亚里士多德把捐赠看作是富人服务于国家、追求德性和善的途径。 美国富商财富观是拥巨富而亡以耻辱终,要做活的慈善家。很多美国富商不愿为子孙留下太多的遗产。在美国富豪中,热心慈善事业已经成为一种传统。洛克菲勒变成当时世界首富的时候,别人劝他把这些钱留给他的孩子们,洛克菲勒激动地回答:“这些钱是从大众那里来的,因此也应该回到大众那里去,到它们应该发挥作用的地方去。”欧洲富人财富观和慈善观:我不需要太多钱,那会让我们不平等。英国政府的慈善救助事业始于1601年的《济贫法》,即通过向富人征税的方法筹集资金用以赈济穷人。但政府的济贫制度并不排斥以宗教组织带头的民间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民间组织掌管着大量的社会事务,从环保、教育、济贫到各种为会员服务的协会和行业组织,深入社会各个领域,且具有很强的公信力,凭借筹款为社会提供各种服务,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其影响力不容小视,俨然成为与政府、企业并驾齐驱的三驾马车之一,因此民间组织被称为“第三部门”。德国的慈善事业也可以说是源远流长。从19世纪中期开始,德国相继成立了“德国基督教内部使命中央委员会”“慈善协会”“红十字祖国妇女协会”“均等慈善协会”等各种慈善协会数十万家。另外,德国的慈善基金会发展迅速,从1991年的5933个发展到2009年17372个,每10万居民拥有21家基金会。政府通过税收政策推动基金会的发展。所以,德国富豪的慈善捐赠也比较发达。相对于英美等其他发达国家,慈善业在法国起步较晚,发展较慢。这主要是由于法国的社会福利事业比较发达。 日本、印度和阿拉伯国家财富观和慈善观:民族各有性格,历史各有传承,慈善各有特色。除“全国社会福祉协议会”和日本“红十字社”这两个和日本政府联动的全国性慈善团体外,日本民间的大规模慈善机构还有在117个国家进行着医疗、教育、文化、海洋、孤儿领养等多领域慈善活动的日本财团。印度慈善事业受到印度宗教的影响。各种宗教都大力提倡博爱精神,奉劝世人拿出自己所得的一部分帮助穷人。此外,宗教组织还组织信徒充当义工,自愿帮助穷人。 宗教在教化民众、稳定社会民心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除宗教组织之外,还有各种非政府组织积极从事慈善活动,为帮助穷人摆脱贫困做了大量的有益尝试。在阿拉伯国家,慈善事业带有浓厚的伊斯兰教色彩,也可以说是伊斯兰 教教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慈善事业源于宗教,又反过来服务于宗教和社会,因而阿拉伯国家特别是海湾石油富国上至国家领导人下至平民百姓都热衷于慈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