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女士,33岁,2007年与相恋半年的北京人W先生结婚,两人育有一子,婚后因丈夫出轨及与对方家庭价值观的差异最终于2010年结束了三年的婚姻。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父亲。离婚后经过几年的奋力打拼,F女士在北京拥有自己的房产和车,事业处于上升期,生活也趋于安稳,目前已有交往对象,对方也是离异并带有孩子。双方已见过父母,两人感情稳定。
青年,婚姻问题,大城市,中国
梁晨曦: 梁晨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