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认为农民的道德启蒙在搭建起底线伦理、共同信念、终极关怀的道德架构之后,应该重构农民的耻感文化。“羞恶之心, 人皆有之”,耻感发乎天性,只不过这种天性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被物欲遮蔽了。所以,我们应该积极地帮助农民将这种本乎天性的羞耻之心发扬出来,使他们自觉地将追求道德自我作为人生的目标,将对道德规范的遵守作为提升自身威望的应有途径。
李卫朝: 李卫朝 1974年生于黄河边的晋南农村。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主修哲学、美学、伦理学等。2004年于山西农业大学执教后,感念农村哺育之恩,开始潜心于中国农民问题研究。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山西省社科规划项目、社科联项目等十余项,公开发表论文五十余篇,合著《中国传统价值观的现代诠释——兼论大学生价值观塑造》《春诵夏弦,上下求索——思想史视阈下的山西铭贤学校研究》等。现为山西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山西省学术带头人,主要着力于中国传统文化与农民启蒙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