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香港实行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是行政长官。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选举产生。立法会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确定,最终达到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独立的司法机关,负责执行司法工作。香港特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
香港,香港政治环境,香港经济,香港与内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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