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市场风险是指在经济繁荣期生成并积累,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与政策调整的背景下,由于个别市场资产价格急跌和资产泡沫骤破,诱发局部市场风险瞬时曝露并集中释放,且关联传染至其他主要市场,引致市场体系共振和崩塌的风险。“十三五”时期,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复杂性增强和政策协调难度加大的情况下,我国市场风险的宏观来源明显增多。在此背景下,股市、债市、楼市和汇市的局部风险点,可能存在于经济下行带来的基本面恶化,前期宽松政策带来的流动性过剩,长期市场积累泡沫带来的风险敞口扩张以及未来市场机制调整与制度变化带来的风险预期冲击。从各市场局部风险爆发起点和表现特征看,股市风险往往爆发于偏离合理估值水平的资产泡沫破灭,从而引发股价的急剧暴跌;汇市风险往往爆发于国际国内宏观条件变化,往往伴随突然的制度变化或未预期的“黑天鹅”事件;债市风险往往爆发于特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即实体经济陷入严重困境,市场资金供应出现紧张;房地产市场风险往往爆发于房价上涨预期改变和金融市场环境恶化。未来,在主要市场风险爆发的情况下,局部市场风险将通过流动性、市场信心、资产负债表和政策效应等四大渠道,在各市场间迅速传导关联和交叉传染,并演化为重大市场风险,导致投资收缩、消费萎缩和信用紧缩,并进一步造成宏观经济陷入波动下滑的恶性循环、引发中小企业链式破产以及激发严重社会矛盾,形成整体性的经济危机。为此,“十三五”时期,针对我国重大市场风险防范的现实问题与制度缺陷,应重点从四个方面构建重大市场风险的对策思路:一是强化一个风险防范前提,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二是完善两大风险防范体系,统一金融监管体系和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三是提升三大风险防范能力,强化风险预警、化解和应对;四是实施四方面针对性风险防范措施,将股市、债市、汇市、楼市局部风险抑制在爆发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