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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在农业市场化过程中的作用分析——以Z省C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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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乡差距的矛盾日益尖锐,其中的“三农”问题十分值得探讨。就解决三农问题而言,统筹城乡发展是关键;要增强农业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力,走市场化发展道路。农业走入市场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其中是完全无为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证明,农业的市场化进程需要政府与市场“两只手”配合。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均处于县级政府的治理之下,在引导和促进当地农业市场化过程中,县级政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对C县在促进农业市场化方面的考察发现,当地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农民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努力开创政府—农业企业—社会三方互动的良性循环。要将农业发展置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主框架中,将社会力量培育为农业市场化过程中的伙伴。地方政府要激发社会力量,培育农民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促进农业生产要素的市场化以及推动农产品的商品化,积极转变地方政府职能,从传统的政府“输血”转变为建设“造血”组织,充分提高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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