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Appropriate Norms of State Behavior in Cyberspace:Governance in China and Opportunities for US Businesses
文章框架:中国承诺“网络信息人人共享”可能为中国企业创造海外商机;美国可以利用其技术优势领衔“一带一路”虚拟连接;美国表现出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兴趣;美国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建设的具体措施仍有待制定。
观点摘要:
1.中国承诺“网络信息人人共享”可能为中国企业创造海外商机,正如2017年《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中“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数字红利普惠共享”这一部分的规定(如下)所反映的那样:紧密结合“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并支持中国的互联网企业联合制造、金融、信息通信等领域企业率先走出去,按照公平原则参与国际竞争,共同开拓国际市场,构建跨境产业链体系。鼓励中国企业积极参与他国能力建设,帮助发展中国家发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电子商务等行业,促进这些国家的社会发展。
2.目前还不清楚这些商业机会是否同样适用于中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如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根据中国法律,中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都是法人。至于不在中国经营的外国企业是否也可以分一杯羹,这个问题的答案就更不明确了。比较令人满意的情况是中国能够明确解答这些问题或至少提供一些意见,但美国不需要也不应该被动地等待中国的回应。欧洲正以一种美国无法做到的方式在“一带一路”倡议中建设实体连通性,积极将国际标准应用到中国带来的商业机会中(例如,通过陆运、航运和海运连接欧亚大陆),这是国际公认的。但是,美国可以利用其技术优势领衔虚拟连接。
3.最近,美国表现出对“一带一路”倡议的兴趣。据报道,美国支持中国的联通计划。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的亚洲政策顾问强调,“美国公司将能够提供最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因为美国公司“在全球基础设施发展方面拥有长久而成功的业绩,并准备参与‘一带一路’工程”。
4.然而,具体的措施仍有待制定。有消息称,2017年5月14日至15日,美国在参加北京举办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之后便成立了一个工作组,聚集了来自华盛顿和北京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私营部门,以促进美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项目建设。但是,并没有美国官方公告或主要新闻媒体证实这一消息。美国应该与中国当局加强交流以明确“一带一路”沿途的商业机会,特别是给美国企业带来的机会,这将是一个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