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规定刑事不法行为以及相关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具有以下功能: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自由保障功能、预防犯罪功能、惩罚犯罪功能和社会矛盾调和功能。刑法主要有以下特征:①刑法保护的法益涉及的领域最为广泛;②刑法是必要法和补充法;③刑法是最为严厉的法律。刑法具有如下法律属性:①刑法是公法;②刑法是实体法;③刑法是成文法;④刑法是强行法;⑤刑法是司法法。
刑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刑法原理,刑法不法行为,刑事法律后果
徐京辉: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主要著述有:《澳门刑法总则概论》(合著)、《澳门刑事诉讼法》(合著)、《澳门刑事法研究(实体法篇)》(合编)、《澳门特别刑法概论》(合编);曾在《澳门检察》《人民检察》《行政》《澳门研究》《澳门日报》《刑侦与法制》《法学家》《当代检察官》《中国区际刑事司法协助探索》《国际刑事法院专论》《反腐败法治建设的国际视野》《刑事法治发展研究报告(2007-2008)卷》《赃款赃物跨境移交、私营贿赂及毒品犯罪研究》等书刊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其中《〈国际刑事法院规约〉与澳门刑法若干制度之比较》一文获首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类二等奖,《澳门刑事起诉法庭制度探析》一文获第二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类二等奖,《毒品犯罪若干问题探讨》一文获第三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论文类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