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航道是沿海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生命线。南海各方几十年来构建的航道安全保障法律机制,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南海航道安全。不过,该机制的局限性,即机制的软法性、履约行为的非约束性、机制的模糊性影响了权利义务的确定、机制的独立,加上域外势力干预及机制的公共物品属性,使其实效性更难以保证。本文认为,在我国全面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的当下,需要南海各方协同破解制度困境:发展软硬法有机联系的法律机制;构建不受域外势力影响的合作框架;完善合作法律机制的内在构成要素;增加促进机制有效实施的工具手段。
发展战略,海上运输,丝绸之路,国际合作
李建勋: 李建勋(1971— ),男,黄冈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武汉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