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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政策创新与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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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以实现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制定并实施产业转移政策,将中部崛起和西部大开发推向更高阶段。以政府职能转变、行政效率提高为突破口,带动产业转移项目的有效对接、产业集聚区营商环境的改善提高。以财政、金融政策的有效落实,创新激励机制的快速形成为核心,推动产业集聚和产业链的形成与完善。从全局的战略高度实现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为东部地区创新驱动型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腾出空间,为中西部地区产业链条的补充、居民收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创造条件。通过产业转移实现产业竞争优势再生,实现资源集约利用和全国统一要素市场的形成与完善,在全国范围内推动产业重新布局、要素优化配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更为坚实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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