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应用讯问;治安案件要区分受理与立案;注意《治安管理处罚法》与《刑法》的衔接;完善自由裁量;完善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处罚;当场处罚排除行政复议;增加在逃违法行为人追责规定;完善法律文书制作。
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法,法治素养,立法定位,修缮文集
段钢: 段钢,1966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本科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从事预审、法制、派出所、经济侦查、刑事侦查和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着重研究公安问话笔录与法律文书制作。著有《怎样制作办案笔录》《公安讯问、询问笔录的制作与使用》《问话笔录的制作与使用》《公安问话笔录与法律文书制作》《公安问话笔录制作与案卷审阅》。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理事,公安部全国公安教育系统优秀教师,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客聘高级教官,现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挂职任教,北京市公安局兼职教官,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副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