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法,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定性依据却是《刑法》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其原因在于没有解决《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理论归属。从法继承、法移植及该理论的适用范围角度看,可以把大陆法系的行政刑法理论作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立法的理论依据。其意义在于:有利于解决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认定问题;有利于实现人身处罚的司法化;有利于独立的行政刑法体系的形成;有利于保障法律的稳定性与灵活性。
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法,法治素养,立法定位,修缮文集
吕福鑫: 吕福鑫,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治安系教师、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治安案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