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几乎人人都有手机的网络时代,公民为自己的言论自由找到了平等展示各自话语权的空间。然而,言论自由并非没有法律的边界;一旦谣言混淆了公众的视听,影响了国家机器的有效运转,侵犯了其他公民的隐私,扰乱了社会秩序,就有必要视造谣者或传谣者的行为依法对其进行惩处。笔者基于我国现行的《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从法理层面区分了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若干建议。
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法,法治素养,立法定位,修缮文集
翁里: 翁里,福建福州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浙江省刑事犯罪学学会副会长,浙江警察学院客座教授,研究方向为刑事侦查学、司法鉴定学等
谢楠熙: 谢楠熙,福建南平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刑事法学、公安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