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2016年,31个省域城镇文教消费总量年均增长均超过10%,其中15个省域城镇年均增长超过15%;17个省域城镇文教消费人均值年均增长超过10%,其中无一省域城镇年均增长超过15%。各省域城镇单行文教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排行结果:城乡、地区无差距理想值横向测评,湖南、辽宁、甘肃、贵州、山西为“2016年度城镇景气指数排名”前5位;历年各地自身基数值纵向测评,青海、河南、福建、甘肃、辽宁为“1996~2016年城镇景气指数提升”前5位;西藏、贵州、辽宁、云南、河南为“2001~2016年城镇景气指数提升”前5位;西藏、青海、贵州、辽宁、宁夏为“2006~2016年城镇景气指数提升”前5位;贵州、海南、青海、西藏、湖南为“2011~2016年城镇景气指数提升”前5位;辽宁、海南、西藏、安徽、新疆为“2015~2016年城镇景气指数提升”前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