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出资人积极参与PPP项目是当前政策设计应当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目前,能够享受投资抵免主体的纳税人主要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企业,而其真正的出资人并不能享受该项优惠政策。本文指出,要提高出资人投资PPP项目的积极性,首先应扩大投资抵免税金的适用范围,其次优化项目运营期的税收优惠。
政府投资,社会资本,研究报告,中国
应文杰: 应文杰,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中央财经大学PPP智库专家。
耿卫新: 耿卫新,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中央财经大学PPP智库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