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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我国职业教师师资素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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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参考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标准(试行)》,特制定《职教师资基本素养标准(草案)》(以下简称《素养标准》)。职教师资是为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养的本科师范生,未来履行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职前教师,要经过系统的培养与培训,具有坚定的职业教育信念和良好的师德修养、健康的身心发展水平、较强的人文素养和社会能力。《素养标准》是对合格中等职业学校职前教师非专业素养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职前教师未来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引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养提升的基本准则,是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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