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将社会组织法尽快纳入立法议程的建议案。这是笔者关于社会组织立法的第三次提案。在2014年和2015年两次提案的基础上,笔者结合参与《慈善法》立法的经验和心得,提出借助良好的社会共识和立法环境,尽快启动社会组织法的立法议程,加快社会组织立法体系建设,努形成规范、统一、权威的社会组织法律法规体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提案,《慈善法》,全面深化改革,社会难点
王名: 博士,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明德公益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非营利评论》(中英文版)主编。曾任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著有《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2001)、《中国民间组织30年——走向公民社会》(2008)、《社会组织论纲》(2013)、《建言者说》(2013)、《非营利组织管理》(2015)《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中国社会组织1978~2018》等专著。获得的主要奖项:2013年度责任中国“公益思想奖”;2013年度“慈善事业推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