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建立慈善信托试点、推动慈善事业迅速发展的提案。慈善信托是公益事业发展引入金融机制的一个重要形式,在发达国家早已发展成熟,但我国却一直未能开展起来。这一问题在《慈善法》颁布之前已经在立法和政策层面引起了重视,《慈善法》设有慈善信托的专章,并将其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制度和政策高度。笔者认为,推动慈善信托的发展,可采用局部试点方式,由点到面、由小到大, 分步骤积累经验并推动起来。此案基于这一观点形成。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提案,《慈善法》,全面深化改革,社会难点
王名: 博士,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明德公益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非营利评论》(中英文版)主编。曾任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著有《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2001)、《中国民间组织30年——走向公民社会》(2008)、《社会组织论纲》(2013)、《建言者说》(2013)、《非营利组织管理》(2015)《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中国社会组织1978~2018》等专著。获得的主要奖项:2013年度责任中国“公益思想奖”;2013年度“慈善事业推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