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加快社会组织基本法立法进程的建议案。这是笔者近年来就社会组织立法提出的第四个提案。随着《慈善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的出台,与社会组织相关的法制建设全面启动,我多年来一直在呼吁的社会组织基本法的立法时机逐渐成熟,我在与相关主管部门和立法机关沟通的基础上,继续提交这一提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政协提案,《慈善法》,全面深化改革,社会难点
王名: 博士,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明德公益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非营利评论》(中英文版)主编。曾任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著有《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2001)、《中国民间组织30年——走向公民社会》(2008)、《社会组织论纲》(2013)、《建言者说》(2013)、《非营利组织管理》(2015)《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中国社会组织1978~2018》等专著。获得的主要奖项:2013年度责任中国“公益思想奖”;2013年度“慈善事业推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