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是国家在新世纪下开展“一带一路”对外开放的重要经济制度。在“一带一路”对外经济开放背景下,需要找准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定位。以上海与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立法状况及实践效果为蓝本,上海自贸区当前立法具有特色鲜明的负面清单制度、重点建设金融领域的法律制度、更加开放的海关政策制度;广东自贸区拥有对接“一国两制”分功能片区立法、珠海横琴片区双重政策优惠等特色制度。分析和对比两大自贸试验区的立法制度,我国自贸试验区尚存在缺乏核心上位法律的制定、多元化完善配套省级立法不足以及“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组织法上之定位模糊等问题,亟待立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