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今后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谋篇布局。2017年,国家旅游局共印发了6个涉及旅游安全的通知,发布了11条自然灾害、天气、卫生、安全局势和财物安全等方面的旅游出行提示。安徽、北京、广东、内蒙古、宁夏、山西和大连7个地方修订颁布了旅游条例,每部条例都对旅游安全做出了规定。其中6部地方旅游条例专门设定了旅游安全章节。2018年初,国家旅游局以“底线管理,安全第一”为原则制定并印发了《假日旅游工作导则》,加强对假日旅游安全的引导规范;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亦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对旅游法律中有关安全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