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良好,全国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刑事犯罪立案数出现下降,全年严重暴力犯罪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在刑事法治方面取得新进展,首先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6月29日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六)》,对一些犯罪的规定进行了修改,或是对罪状进行了针对性修订,或是对法定刑进行了调整。其次,最高司法机关联合或单独通过了若干重要的司法解释,对相关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定罪量刑以及刑罚适用作了细化规定。再次,司法实践部门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开展了反商业贿赂等专项治理工作,查处了一批重大刑事案件。本文以2006年刑事领域的几个重要事件为线索,大体描绘了该年度刑事法治的基本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