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系统工程,其范围和程度随着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而逐步推进,目前最重要的是要修正对“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简单理解,回归到将之作为一种理念或“目标+原则”的思路。
法学,劳动法,利益分配
张庆广: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